计算机学院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11-16浏览次数:858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学校聘用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优化学科与专业资源,推进专业建设。根据徐师大发〔200964号《关于印发<徐州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下称“暂行办法”),结合本院的实际,制定本方案。现根据学校岗位设置、聘用管理以及实施细则,特制定学院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其他岗位设置与聘用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一、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总体需要与岗位结构比例,考虑学院长远发展与师资队伍现状,确定中级岗位等级结构控制比例为3:4:3,中级岗位28人,其中属八级、九级和十级岗位分别为8人、11人和9人。初级岗位1人。

二、岗位职责

(一)基本岗位职责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学院荣誉。能较好完成相应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不断开拓进取,创新发展,能够承担并完成受聘岗位工作。

(二)具体岗位职责(七级及以上岗位遵照“暂行办法”规定实施。)

1. 八级岗位

1)讲授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程,指导本科生。

2)积极开展科研和教学研究。争取主持或参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

3)承担或参与专业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及其他社会服务活动。

2. 九级岗位

1)讲授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指导本科生。

2)积极参与课程建设,把握教学规律,能在本学科领域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争取主持院级以上的教学、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发表较高质量的教学科研论文。

3. 十级岗位

1)讲授本学科基础课,指导本科生。

2)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教学科研项目,独立或参与发表教学、科研论文。

4. 十一级岗位

1)讲授或者辅导本学科实验、实践课程。

2)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教学科研项目,及教学、科研论文的撰写。

三、岗位聘用条件

(一) 八级岗位

1.受聘讲师10年以上,受聘讲师岗位期间,年终考核称职以上,完成学校和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良好,并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①积极承担各类教学任务,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教学改革,近五年内,承担多门主要专业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较大幅度超过定额工作量,在课程建设中表现突出;②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实验中心建设,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正式出版教材的编纂,教学成果显著;③近三年内,能较好完成相应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科研业绩显著。可以推荐八级岗位。

2.受聘讲师3年以上,受聘讲师岗位以来,完成学校和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良好,且受聘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推荐讲师八级岗位(超过学校控制指标时,从申报者中好中选优)。

⑴主持过1项省厅级及以上级别的项目;

在本学科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有论文被SCISCIE)、EI等检索收录优先;

⑶入选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⑷主持新专业建设、或者实验室建设,成效显著;

⑸获得博士学位的讲师。

3.受聘实验师12年以上,受聘实验师岗位期间,工作认真,积极完成学院安排的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及其他任务,年终考核称职以上。

(二) 九级岗位

1.受聘讲师5年以上,受聘讲师岗位期间,年终考核称职以上,完成学校和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良好,在课程建设中做出一定的贡献,可以推荐讲师九级岗位。

2.受聘讲师3年以上,受聘讲师岗位以来,完成学校和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良好,且受聘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推荐讲师九级岗位(超过学校控制指标时,从申报者中好中选优)。

⑴主持过两项校级以上级别的项目,或入选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在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3. 新参加工作具有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4.受聘实验师6年以上,受聘实验师岗位期间,工作认真,积极完成学院安排的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及其他任务,年终考核称职以上。

(三) 十级岗位

在讲师岗位上任职,年终考核称职以上,完成教学工作量,在本学科领域发表过学术论文。在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中级岗位上任职,积极完成学院安排其他任务,年终考核称职以上。

(四) 十一级岗位

在初级岗位上任职3年以上,积极完成学院安排其他任务,年终考核称职以上。

四、聘用期限

(一)教师岗位聘期为三年。聘任期满,需要重新参加教师岗位聘任;聘期内工作岗位类别变化和新入校人员按相应职务的基础级别岗位聘任,引进人才按照学校确定的岗位直接聘任,聘期至我校规定聘任周期结束。

(二)聘任初级岗位人员不超过两个聘期;聘任中级岗位人员不超过三个聘期。

(三)聘用期未满,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五、聘用程序

(一) 公布岗位、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

(二) 应聘者提交岗位申请书;

(三)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 学院聘任领导小组对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考评;

(五) 公示拟聘人选;

(六) 公布聘任名单,签订聘任合同。

六、聘任组织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有教师代表参加的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组织,负责学院的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

七、其他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学校管理文件执行。

(二)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方案的制定、实施与解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0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