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 2022—2023学年度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补认定建档及国家助学金增补评定工作的通知》和《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22 年修订)》文件,智慧教育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开展建档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汇总,现将本学年增补建档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3年3月8日-3月10日
工作电话:0516-8365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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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智慧教育学院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