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李君发布时间:2009-04-03浏览次数:318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在今年五四青年节期间,表彰一批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根据苏教学〔20092号文件精神,以及我校相关通知,现将我院有关评选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及名额

本次我校评选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31名,先进班集体14个(含援建宿迁学院指标)。我院推荐“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2人,推荐“先进班集体”1个。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校学生会、校自管会、学院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评选、推荐的程序

  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推荐产生,学院党组织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上报,推荐到学校。

  推荐的省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应指定一名班级主要干部进行现场汇报,学校组织评委结合现场汇报和相关材料进行评选。现场汇报的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选推荐要求

1.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省三好学生应在两次及以上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且无违纪行为的学生中产生;

2.省优秀学生干部应在获得过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现任班级、学院、学校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

3.省先进班集体应在2007—2008学年度校先进班集体中产生,且班级学生在2007-2008学年均没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五、评选推荐名额

我院符合省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基本确定,现要求各班级推荐1名省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察、审核后择优推荐两名到学校。

请各班级将推荐名单于47日下午下班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报送名单时需同时报送推荐表、事迹材料(个人不少于1500字、集体不少于2000字)各一份,并将所有材料以电子稿形式发送到zhxp822-0324@163.com.

附件:申请表.doc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2009年4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