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十三五”本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永婷发布时间:2019-03-29浏览次数:139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发〔20196

 

  


关于做好校“十三五”本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十三五”第一批本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苏师大教〔20172号)和《关于做好我校“十三五”第二批课程、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师大教〔20182号)有关规定,现将校“十三五”本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和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依据

1.2016年度立项的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2.“十三五”第一批未验收的、第二批立项的课程建设专项和教材建设专项。

3.验收工作按《申报书》中填写的预期研究成果和要求进行。

二、验收程序

申请者必须填写相关结题报告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与结题材料一并交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的进展与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延期和清理

“十三五”第二批立项的课程建设专项、教材建设专项、2016年度立项的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须以书面报告形式递交延期申请,申请中要说明延期原因,确定结题时间(最多延期一年),本人签字,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延期。无故不按期递交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的项目,按验收不通过处理。

“十三五”第一批立项的课程建设专项和教材建设专项,学校将对其进行清理。凡此范围内尚未结题的课题将予中止并停止经费的使用。被中止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教学类任何课题。

四、结题材料

(一)课题结题材料(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1.《江苏师范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1)

2.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教材等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包含封面、目录、封底及全文);

3.如为应用性成果,应提交成果的应用、推广、评价、效益等材料,以及相关单位的证明;

4.提交的成果必须以“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并标注校教研课题经费资助,尚未发表的研究成果,须附论文刊用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二)课程建设专项结题材料

1.《江苏师范大学课程建设专项结题报告书》(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1份);

2.视频资源(格式为MP4WMV格式,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微课、经典、名著导读课程、校内开放课程、慕课、乡村教师课程、新生研讨课提供);

3.课程设计、教案或讲稿、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实物及记录材料等(全外文课程提供)。

(三)教材建设专项结题材料

1.教材样书(一本或一套);

2.修订说明(修订教材提供)或编写说明(新编教材提供)。

五、其他

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所有结题材料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汇总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于5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3#201室,电子版发至jyk@js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靓联系电话:8340304163748

  

附件:1. 江苏师范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2. 江苏师范大学课程建设专项结题报告书

3. 江苏师范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情况汇总表

4. 结项信息一览表

  

  

教务处

2019.03.25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20193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