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爱心房产”就业创业先锋班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冉发布时间:2016-02-26浏览次数:32

关于开展“爱心房产”就业创业先锋班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班级

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技能,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打造校企合作就业亮点,经研究,决定与江苏爱心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联合成立第三期“爱心房产”就业创业先锋班(以下简称“先锋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生数量

超过50人(根据报名、面试等环节确定最终人数)

二、招生条件

1. 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无挂科、无违纪记录;

2. 有较为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方向,对冠名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及品牌具有较强的认可;

3. 烈创、或创业实践经历、或已入驻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团队成员,学院就业创业信息员创业社团、主要学生优先考虑。

、班级建制

1. “先锋班”挂靠学生处就业业指导中心,实行准班级管理机制,班主任由就业业指导中心指定;

2. 学生处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先锋班”管理和建设;

3. 实施周末上课制度,学员须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班级管理,如有违反校纪、不服从管理等行为,学生处有权取消其学员资格

4.免收学员训费。学员完成52个学的理论和实践课程训,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结业证书

5.“爱心房产”学金名,用以支持优秀学员创业每人3000元。

、课程设置

“先锋班”课程包含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两种形式。课堂教学注重内容的精选性、实用性,开展模块化教学,主要包括求职技巧、试技巧,大学生业力领导力提升等就业实务,以及企业创办创业能力提升等创业实务。实践教学将结合参观、实习、访谈、沙龙等内容,每个环节提交总结报告。

报名方式

有意愿的同学须填写 “爱心房产”就业创业先锋班报名表(附件1),同时提交个人简历或创业计划书,送交至学院就业辅导员;学院就业专职辅导员汇总报名情况,于32日(周)前将汇总表(附件2)和学生的个人申报材料送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稿发送至zuil@jsnu.edu.cn,联系人:朱和卿,电话:83536984。


“爱心房产”就业创业先锋班报名表.doc

“爱心房产”就业创业先锋班报名汇总表.xls

 


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