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情况的公示

发布者:赵彤发布时间:2021-10-22浏览次数:309

 依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学发〔2019〕6号),智慧教育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21-2022学年建档认定工作。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承诺,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审核认定等环节,现评议结果如下,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4日

 联系邮箱:6020190060@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智慧教育学院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6:智慧教育学院评奖评优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