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共青团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冉发布时间:2014-04-10浏览次数:264

各班级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发奋学习,努力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到学校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中去,学校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年来在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
  1.五四红旗团支部
  2.优秀团员
  3. 优秀团干部
  4.优秀学生(研究生)分会
  5.优秀学生(研究生)会干部
  6.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7.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
  (1)班子健全(团支部团干部至少由四人组成),团结一致,作风扎实,能成为班集体的核心;
  (2)制度健全,支部大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团课正常开展;
  (3)活动丰富多彩,富有新意,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在文明班风建设及团支部理论学习、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中成绩显著;
  (5)按时交纳团费;
  (6)本年度班级无违纪行为。
  2. 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本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且无不及格科目;
  (5)在校期间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或受各类处分者,不得参评优秀团员。
  3.优秀团干
  在团小组以上团干部中产生,除具备优秀团员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团的工作,努力学习团的知识,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团支部建设、青年志愿者、社区援助、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密切联系团员青年,主动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协助上级组织做好教育工作,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具有奉献精神,能积极配合其他团干部开展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团的活动,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4)所在支部在全校团的活动中成绩突出。
  4.优秀学生(研究生)分会
  参照《江苏师范大学学院学生会量化考核办法(试行)》(附件2)。
  5.优秀学生(研究生)会干部
  (1)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思想上、组织上积极要求进步;
  (2)热爱学生(研究生)会工作,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中勤奋踏实,任劳任怨,讲奉献,讲团结,讲协作,工作成绩突出;
  (3)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注重不断拓宽知识面,成绩优良,本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60%,且无不及格科目;
  (4)为人正派,谦虚好学,待人诚恳,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享有较好的威信;
  (5)能积极参加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校学生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6)按时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
  (7)在校期间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或受各类处分者,不得参评优秀学生(研究生)会干部。
  6.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参照《江苏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量化考核办法(试行)》(附件3)
  7.优秀青年志愿者
  (1)思想进步,工作勤奋,作风踏实,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专业技能扎实,本年度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全年服务时数达到50小时以上;
  (4)在校期间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或受各类处分者,不得参评优秀青年志愿者。
  三、评选要求
  1.各团支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比条件进行各项评选,充分发挥评优工作的正面激励作用。

  2.所有评优的数据以目前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的数据为准。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分别按照各团支部团员数的4%和团支部总数+1的比例评选,学生党员不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

  3.所有涉及个人的奖项必须是在校期间内未受任何处分的学生,并经民主评选产生,评优结果将在学院公示三天以上,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4.申报各集体奖项的均需提交申报表、自查评分表(学生组织评优可不提供)、3000字以内自查报告及有关支撑材料。自查报告及支撑材料要突出重点、特点、亮点,不搞文牍主义,能够起到说明效果即可。为提倡无纸化办公,自查报告及支撑材料以Word 、PPT或PDF格式提供电子稿即可,不需打印装订。

  5.请各团支部认真填写各类申请表,并将各类表格纸质稿加盖印章后报送院团委。同时将上述各类表格及自查报告、支撑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525359298@qq.com,各类纸质及电子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9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联系人:李冉;联系电话83500307。

  附件:

  江苏师范大学学院学生会量化考核办法(试行).doc 

    江苏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量化考核办法.doc

    各类申报表.doc

    评优团员数据采集表.xls

    团支部评优情况统计表.xls                        

         

                                                                                计算机学院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