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补认定建档及国家助学金增补评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智慧教育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汇总,现将春季学期增补建档学生国家助学金初评结果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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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智慧教育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