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积极贯彻落实《江苏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以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1. 拟订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十三五”规划。围绕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具体要求和学校“十三五”期间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目标,根据学院学科性质、学生规模和办学条件,按学院分解具体任务。督促各学院在此基础上认真谋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
2. 拟订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综合改革方案。按照问题导向的原则,查找并调研解决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重点开展研究生选拔模式、研究生招生指标调节机制、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模式、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模式、学位点动态调整和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等方面的改革。
3. 提升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根据省学位办的要求,积极推动优势学科开设全英文课程,选派研究生出国访学,聘请海外专家来校讲学,在有条件的学科尝试招收海外留学生。鼓励支持重点学科和其他学科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建立海外培养基地,开设全英文课程。制订《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管理办法》,鼓励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
4. 强化研究生教育制度化管理。按照规范管理、精细服务的要求,制定《研究生招生手册》、《研究生学习手册》、《研究生培养手册》和《研究生管理手册》,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教育的过程管理,在修订完善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实情适时制定新的管理制度。
5. 推进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更新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全面实现研究生招生、培养和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网络化管理,突出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效率。
6. 制订《跨学院共建学位点管理办法》。重点解决研究生培养管理的体制机制问题,确保各培养单位在人才培养上能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统一培养口径和学位要求,充分发挥多学科交叉的正向效益。
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7. 进一步优化生源结构。充分利用研究生招生指标调节杠杆,通过存量调整、增量安排,适度控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数量,适当增加理工科硕士点研究生招生数量,进一步优化研究生类型结构和学科结构。
8. 努力提升生源质量。加大研究生招生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范围,试点设立研究生生源基地,签订合作协议,确保生源质量和数量。改革招生选拔模式,提高初试命题质量,改进复试办法,提高复试质量。做好博士生招生工作。
9. 全面实施研究生“质量工程”。设立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项目,推动优秀研究生课程、优秀教材和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评选优秀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优秀研究生管理工作者。增强质量意识,强化研究生培养核心环节,研究与解决研究生培养方面的关键问题,激发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10. 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工作。学校将在评定校研究生优秀教育成果奖的基础上,遴选特别优秀成果申报国家奖励。
11. 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高起点做好MPA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在部分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试行“U-S双主体”培养模式改革。制订《研究生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规范研究生实践基地的建设,使其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的作用。
12. 制订《硕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施办法》。按照分类分型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探索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选拔方法、培养途径和评价方法,为拔尖创新研究生培养提供政策依据和实施路径。
13. 做好学位点合格评估首次自评工作。根据国家和学校学位点合格评估的总体要求,各学院、各学科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查,研究生院聘请专家对各学位点自查结果进行评议,并提出整改要求。各学院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下次自评工作的重要依据。
14. 试行研究生教育与管理考核。通过量化指标体系,引导各培养单位将人、财、物等重要资源配置到研究生培养的各个重要环节。根据各学院在招生、培养、导师管理、学生管理、行政管理和特色优势方面的成绩进行年终量化考核,形成考核结果,排定次序,并将考核结果与学院的招生指标、研究生培养经费、学科建设经费分配挂钩。
三、开展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
15. 完善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设立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增设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奖励和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激发研究生创新的积极性,提升研究生的创新实践能力。
16. 组织开展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成立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指导委员会,出台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鼓励各学院组织研究生积极参加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和国内外学科竞赛,提高参与面、获奖数和获奖级别。
四、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17. 严把导师遴选质量关。出台《研究生导师招生审核办法》,严格审核招生导师的资格,对指导论文抽检不合格、培养质量差、学术道德不端及“三无”导师(无项目、无成果、无经费),作限招、停招或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
18. 强化导师队伍管理。制订《研究生导师指导基本要求》,规定导师指导的最低时间,明确导师的政治思想引导、学术道德指导、学业指导和就业指导职责。学院上报导师组会议(学术沙龙)时间和地点,督导组将组织检查导师的指导过程。
19. 加大导师培训力度。举办导师培训班,对新聘导师进行集中培训,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文件学习,优秀导师经验介绍,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演示等形式,使新聘导师掌握研究生指导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新聘导师责任心和指导能力。
20. 鼓励聘请优秀兼职导师。鼓励支持学术型学位点聘请“985”高校和海外一流名校的专家学者兼职,专业学位点聘请行业、企业的业务骨干担任兼职导师。明确聘请导师的聘期和工作职责,真正发挥兼职导师的指导作用。
五、营造关爱研究生的良好氛围
21. 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增强研究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举办研究生干部培训班、江苏省“七校联盟”研究生学术交流周、研究生说课大赛、研究生毕业晚会、研究生篮球赛等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文化氛围。
22. 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引导研究生遵守学术道德,建立健全学术不端惩戒机制,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结合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研究生“名师大讲堂”、研究生学术文化节等活动为研究生普及学术道德知识。
23. 做好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出台《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专项基金,推进实施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
24. 做好研究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各培养单位明确研究生就业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加强对研究生就业指导服务。积极开拓研究生就业市场,组织研究生专场招聘会,邀请专家和企业家为研究生开设就业指导课。
25. 加强研究生管理队伍建设。努力促成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和班主任的配备,逐步完善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深入了解研究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尽力解决研究生在校期间遇到的各种困难。
附件:
2016年研究生教育重点工作
1. 实施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
2. 组织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
3. 制订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办法
4. 实施研究生优秀科研创新成果奖励计划
5. 启动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6. 试行教育硕士“U-S双主体”培养模式改革
7. 开展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
8. 加强研究生管理规范化建设
9. 申报国家研究生教育成果奖
10. 组织研究生参加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