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支部、系部):
为做好2024年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大会提案质量,充分发挥教职工在谋划“十四五”学院事业发展、完善体制机制、推进我院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7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1. 提案征集工作是教职工大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职工大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院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职工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部门(支部、系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好落实好提案征集工作。
2. 各位教职工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保证提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
3. 提出提案应填写提案表(见附件)。按照“一事一案”的要求,提案必须由一位教职工提出,两位以上教职工附议方为有效。提案人、附议人需亲自签名。
4. 提案应包括案名(题目)、问题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解决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要力求具体,有可操作性)等内容。
5. 提案应力求观点清晰,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书写工整。
三、提案征集范围
在学院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解决的下述内容可作为正式提案:
1. 紧紧围绕学院高质量发展指标落实,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 关于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目标,强化教育责任,创新培养体制,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3. 关于加强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学生工作、提升科学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 关于提高学院的管理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实现“一流管理、服务师生”目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 关于反映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提案的递交
可通过各支部或系部递交提案,各部门(支部、系部)要对提案进行初步审阅和指导,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学院办公室(909室)。除提交纸质版外,请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提案的审理
教职工提出的提案由教职工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的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
智慧教育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工会
二O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