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部(学院)、研究机构:
2015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
本次结题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苏师大科〔2014〕1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同时还将参照各《项目任务书》的相关承诺。
二、验收项目范围
2012年立项的各类校科研基金项目,以及2011年前(含2011年)延期的和2013年已经完成的校科研基金项目。
根据项目任务书,应在2014年底结题、但无法按时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延期申请(见附件1),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三、结题提交材料
(一)项目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1份;
2.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必须以“徐州师范大学或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的复印件1份。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有关材料,并按要求签署意见。其中成果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有审核人签名。
(三)各单位填报《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文科项目的结题材料集中报送至静远楼1806室,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skc@jsnu.edu.cn。联系人:巩岩,联系电话:83500230(8230)。
理工科项目的结题材料集中报送至静远楼1806室,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kjc@jsnu.edu.cn。联系人:陈晓芳,联系电话:83500232(8232)。
博士学位教师科研支持项目一并结题,结题材料集中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培训科,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szk@jsnu.edu.cn。联系人:凌婷,联系电话:83500205(8205)。